府会计制度》衔接的处理规定——行政单位会计的衔接转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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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课程依据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与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》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(财会〔2018〕3号),在介绍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与工作程序的基础上,深入讲解行政单位的财务会计科目衔接、预算会计科目衔接和会计报表衔接的工作内容、操作方法与实施流程,帮助行政单位财务人员顺利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,保证按时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。本课程的内容适用于原执行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》的单位,包括各级各类政党组织、政府机关、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查机关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