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政府会计制度》衔接的处理规定——总体要求·衔接方法·衔接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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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(财会〔2017〕25号)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为确保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,各单位应当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。本课程是“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处理规定”系列培训课程的第一部分,重点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、基本原理、基本方法与工作程序,帮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熟悉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逻辑框架,为衔接转换工作的具体实施奠定基础。本课程的内容适用于各级、各类行政事业单位,包括原执行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》和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的单位,以及原执行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、科学事业单位、测绘事业单位、地质勘查事业单位、医院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彩票机构、国有林场和苗圃等。